“酒驾入刑”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1-4-30 12:50:01 浏览次数:1866次
 

51起,备受关注的“醉驾入刑”将开始实施。交管部门429介绍,醉酒认定必须抽血检验。为防止醉驾司机闯卡和暴力抗法,一线交警已全部配发阻车器、手铐、约束带等警用器械。

  醉酒驾车须抽血取证

  按照刑法修正案()和最新修订的道交法,醉酒驾车,“飙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行政处罚改为刑事处罚,对于饮酒驾车和“涉牌”违法行为也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醉驾入刑后,要求民警的执法、取证环节必须更加严谨。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如果执法现场有救护车,必须现场抽血,如果现场没有救护车,要将嫌疑人送到医院进行抽血取证。对于醉酒状态严重不配合民警的,要进行约束后强制抽血取证。

  对于涉嫌醉酒驾车司机的血样,北京交管部门将通过专门的负责部门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并出具鉴定结论。同时为确保案件办理流程的严谨合法,交管部门还将加强对醉酒驾驶、飙车等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导和案卷审核。

  交警装备阻车器手铐防闯卡

  醉驾和饮酒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加重后,有可能导致暴力抗法、闯卡行为的增多。

  为此,北京一线执勤交警均已配发了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现场的警车上也装备了电视监控设备。一旦发生闯卡、逃避执法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以利用遍布全市的电视监控系统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拦截。

  同时,为了防止醉驾司机强行闯卡或暴力抗法,一线交警在查处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将装备阻车器、手铐、约束带等警用装备。对于一些司机醉酒严重、不能保护自己并有可能伤害他人的,民警将依法使用约束带等进行约束。在执法中,交警、巡警等将继续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

  在执法过程中,交管部门会尽量选择不会严重影响交通的路段、点位,还将提前在道路上设置减速标志等。

  51日起酒驾两次将被拘留

  此外,针对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交警在执法中会将查获的涉酒司机信息录入执法系统,一旦这名司机曾经因饮酒驾车行为被处罚,系统将立即做出提示。

  “51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51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就是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拘留’只适用于两次违法行为均发生在201151以后的情形。”赵继强解释,凡是51之后发生饮酒驾车违法行为的,不管相隔多久后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均将被处以拘留和吊销驾照的处罚。

  “五一”重点查夜间至凌晨

  据介绍,“五一”小长假期间,交管部门将派出执法小分队,加大路面巡控力度、24小时不断查处酒后驾车行为。

  交警将突出对夜间至次日凌晨的管控,重点围绕酒吧等餐饮娱乐场所,以及远郊旅游景点、度假村、农家乐等周边道路,加大警力投入,形成威慑高压态势。

  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巡逻车、电视监控拍摄等方式补充路面执法,确保查酒后不留死角。

  赵继强提示,从51开始,醉酒驾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将被记入档案。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将可能受到失去公职等很严重的影响。

据介绍,在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以及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面临扣车、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转载于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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