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河套人”在萨拉乌素河流域繁衍生息,创造了著名的“河套文化”,属于旧石器时代的“河套文化”,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周时期,在鄂尔多斯地区就有土方、鬼方、严狁、戎狄、林胡、楼烦、匈奴等古代游牧部落活动。 春秋、战国时期,秦昭襄王在此修筑长城,现伊金霍洛旗境内的战国秦长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秦统一全国后,在鄂尔多斯地区置云中郡、九原郡、上郡、北地郡。其时,鄂尔多斯地区的农业非常发达,史称“新秦中”。秦始皇修筑的南起陕西甘泉山,北至包头九原郡的纵贯鄂尔多斯的秦直道,从榆溪河入鄂尔多斯境内,经伊金霍洛旗红庆河、东胜区二倾半、漫赖、城梁、达拉特旗解放滩过黄河北去,是中国古代第一条高速公路。 西汉初年,北方游牧民族匈奴占据鄂尔多斯地区。到汉武帝时,汉匈之间经过几十年战争,最终汉朝在鄂尔多斯设立上郡、西河郡、五原郡,管理鄂尔多斯地区。到汉元帝时,汉匈之间关系和好,汉朝选送宫女王昭君嫁于匈奴呼韩邪单于,王昭君随呼韩邪单于经陕北、鄂尔多斯渡黄河北行,现达拉特旗昭君坟乡境内黄河渡口旁边有传说中的昭君坟。汉朝时期,鄂尔多斯的农业经济迅速发展,汉匈杂居,农耕与畜牧并存,北方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不断在此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北方各民族纷纷南下入居中原的民族大迁徙与大融合的局面。公元407年,匈奴铁弗部赫连勃勃在鄂尔多斯西南部建立了“十六国”之一的大夏国,其都城统万城遗址位于今乌审旗和陕西靖边县交界处。 隋朝时期,在鄂尔多斯设置榆林郡、五原郡、朔方郡等。唐王朝视鄂尔多斯为“国之北方”、“边之要地”。在鄂尔多斯地区及周边设胜州、丰州、夏州、宿州、灵州和盐州等六州。五代十国和宋、辽、金时期,中原政权和各少数民族政权群雄并立,相互征战,鄂尔多斯地区成为各政权纷争逐鹿的地方。 元朝时期,鄂尔多斯地区作为蒙古皇室封地,归察罕脑儿管辖。元朝先后在此设立宣尉司与行枢密院。明朝建立,鄂尔多斯地区属东胜左卫所辖。其后又成为长城一线九个重要军事重镇的“九边”之一。十五世纪中叶,明朝天顺年间,守护成吉思汗陵寝(即“八白室”)的蒙古鄂尔多斯部从蒙古高原进驻河套地区,“八白室”也随之迁入。鄂尔多斯部源自成吉思汗时的“斡耳朵”,即成吉思汗时的宫殿。因此,鄂尔多斯意为“众多宫殿”。成吉思汗去世后,立“八白室”为成吉思汗陵寝,由鄂尔多斯部达尔扈特人专司祭祀。五百年来,鄂尔多斯部一直没有离开过鄂尔多斯地区。 清初,鄂尔多斯部归顺了清朝,实行了盟旗制,分封鄂尔多斯部为左翼前旗(准格尔旗)、左翼中旗(郡王旗)、左翼后旗(达拉特旗)、右翼前旗(乌审旗)、右翼中旗(鄂托克旗)、右翼后旗(杭锦旗),六旗共建一盟,会盟地点在伊克昭(俗称王爱召),故名“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地区在清顺治年间被划分为六个旗,乾隆年间又划分出一个旗(扎萨克旗),成了七个旗。公元1907年,清政府实行了“旗厅并存”的政策,在郡王旗境内设东胜厅。 民国时期,仍沿用原有的盟旗制度,将东胜厅改为东胜县。1949年,中共伊克昭盟盟委、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成立。从此,鄂尔多斯的历史翻开了新篇章。 翻开鄂尔多斯的历史,它告诉我们,在这块有着远古“河套文明”的土地上,汉族和几乎北方所有的少数民族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因此,鄂尔多斯的历史文化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鄂尔多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处在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的衔接地带。历史上,和平时期的商贸流通和战争时期长城两岸的烽火,使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形成了独特的鄂尔多斯区域文化。鄂尔多斯蒙古族传统文化、祭祀文化和深厚独特的历史文化,是发展鄂尔多斯旅游业的宝贵的资源和财富。